法律學堂

2020-03-18 17:00:46

開車撞到狗狗,有可能構成肇事逃逸嗎?

今天聽聞有位司機大哥表示他聽警廣說:「開車撞到狗狗如果直接離開,也算肇事逃逸。」

這樣的講法正確嗎?讓專業律師為您解答!

依刑法185條之4的規定,開車肇事要致人「死」或「傷」,然後逃逸,才是肇事逃逸罪,刑責是1到7年。

照這樣看來,狗狗雖然對飼主來講是家人,但是在法律上而言,狗狗只是財產,不是「人」,所以不會構成刑法的肇事逃逸罪。

但是,為什麼警廣會說撞到狗狗逃逸也會是肇事逃逸呢?理由是 #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 有規定,如果開車肇事,雖然無人受傷或死亡,但是沒有留下來處理而逃逸,要罰1,000元到3,000元罰鍰並且吊扣駕照1到3個月,也就是說,如果是撞到狗狗、其他動物或是其他物品(像是自撞電線桿),沒有處理而逃逸,雖然不是刑法的肇事逃逸罪,不會有刑事責任,但是有可能會被依 #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 處以 #罰鍰 跟 #吊扣駕照 唷!